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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死了妻子女儿有没权利分和父母共同生活的财产的诉讼怎么写
更新时间: 2009-5-30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266
1、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?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。一楼的说法易给人误解,不是把遗产的一般先分给配偶。而是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,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,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。

2、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,有遗嘱的,应按遗嘱执行。

3、没有遗嘱的,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?继承人分第一顺序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和第二顺序(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4、最后,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。按照继承法的规定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1\钱物品能不能分,如联合收割机,拖拉机一类的
:如属死者的遗产,当然可以按继承来分割。关键是看具体证据是不是可以证明是其遗产。
2\抚养问题
:子女当然由你姐抚养,子女有权继承遗产。
3\住房能不能分割,那怕给我侄女一间也行,或者是我侄女继承我姐夫的,他们现在一套农家院落,
:要看具体情况,如果是你姐夫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,则可在诉讼中确定他所占份额,后进行分割。
4\田地能不能分割,或者是我侄女继承我姐夫的,我姐姐和我侄女没田地,因为9几年国家规定,30年不变动田地,所以都没有地
:承包经营权当然可以按继承方式来由继承人获得。
以上继承纠纷,如各方协商不成,可诉讼解决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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